冯骥才散文《猫婆》
我那小阁楼的后墙外,居高临下是一条又长又深的胡同,我称它为猫胡同。每日夜半,这里是猫儿们无法无天的世界。它们戏耍、求偶、追逐、打架,叫得厉害时有如小孩扯着嗓子号哭。吵得人无法入睡时,便常有人推开窗大吼一声"去--",或者扔块石头瓦片轰赶它们。我在忍无可忍时也这样怒气冲冲干过不少次,每每把它们赶跑,静不多时,它们又换个什么地方接着闹,通宵不绝。为了逃避这群讨厌的家伙,我真想换房子搬家。奇怪,哪来这么多猫,为什么偏偏都跑到这胡同里来聚会闹事?
一天,我到一位朋友家去串门聊天。他养猫,而且视猫如命。
我说:"我挺讨厌猫的。"
他一怔,扭身从墙角纸箱里掏出个白色的东西放在我手上。呀,一只毛线球大小雪白的小猫!大概它有点怕,缩成个团儿,小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一双纯蓝色亮亮的圆眼睛柔和又胆怯地望着我。我情不自禁赶快把它捧在怀里,拿下巴爱抚地蹭它毛茸茸的小脸,竟然对这朋友说:"太可爱了,把它送给我吧!"
我这朋友笑了,笑得挺得意,仿佛他用一种爱战胜了我不该有的一种怨恨。他家大猫这次一窝生了一对小猫--一只一双金黄眼儿,一只一双天蓝色眼儿。尽管他不舍得送人,对我却例外地割爱了。似乎为了要在我身上培养出一种与他同样的爱心来;真正的爱总希望大家共享,尤其对我这个厌猫者。
小猫一入我家,便成了我全家人的情感中心。起初它小,趴在我手掌上打盹睡觉,我儿子拿手绢当被子盖在它身上,我妻子拿眼药瓶吸牛奶喂它。它呢,喜欢像婴儿那样仰面躺着**,吃得高兴时便用四只小毛腿抱着你的手,伸出柔软的、细砂纸似的小红舌头亲昵地舔你的手指尖……这样,它长大了,成为我家中的一员,并有着为所欲为的权利--睡觉可以钻进任何人的被窝儿,吃饭可以跳到桌上,蹲在桌角,想吃什么就朝什么叫,哪怕最美味的一块鱼肚或鹅肝,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地让给它。嘿,它夺去我儿子受宠的位置,我儿子却毫不妒嫉它,反给它起了顶漂亮、顶漂亮的名字,叫蓝眼睛。这名字起得真好!每当蓝眼睛闯祸--砸了杯子或摔了花瓶,我发火了,要打它,但只要一瞅它那纯净光澈、惊慌失措的蓝眼睛,心中的火气顿时全消,反而会把它拥在怀里,用手捂着它那双惊恐瞪大的蓝眼睛,不叫它看,怕它被自己的冒失吓着……
我也是视猫如命了。
入秋,天一黑,不断有些大野猫出现在我家的房顶上,大概都是从后面"猫胡同"爬上来的吧。它们个个很丑,神头鬼脸向屋里张望。它们一来,蓝眼睛立即冲出去,从晾台蹿上屋顶,和它们对吼、厮打,互相穷追不舍。我担心蓝眼睛被这些大野猫咬死,关紧通向晾台的门,蓝眼睛便发疯似的抓门,还哀哀地向我乞求,后来我知道蓝眼睛是小母猫,它在发狂地爱,我便打开门不再阻拦。它天天夜出晨归,归来时,浑身滚满尘土,两眼却分外兴奋明亮,像蓝宝石。就这样,在很冷的一天夜里出去了,没再回来,我妻子站在晾台上拿根竹筷子"当当"敲着它的小饭盆,叫它,一连三天,期待落空。意想不到的灾难降临--蓝眼睛丢了!
情感的中心突然失去,家中每个人全空了。
我不忍看妻子和儿子噙泪的红眼圈,便房前房后去找。黑猫、白猫、黄猫、花猫、大猫、小猫,各种模样的猫从我眼前跑过,惟独没有蓝眼睛……懊丧中,一个孩子告诉我,猫胡同顶里边一座楼的后门里,住着一个老婆子,养了一二十只猫,人称猫婆,蓝眼睛多半是叫她的猫勾去的。这话点亮了我的希望。
当夜,我钻进猫胡同,在没有灯光的黑暗里寻到猫婆家的门,正想察看情形,忽听墙头有动静,抬头吓一跳,几只硕大的猫影黑黑地蹲在墙上。我轻声一唤"蓝眼睛",猫影全都微动,眼睛处灯光似的一闪一闪,并不怕人。我细看,没有蓝眼睛,就守在墙根下等候,不时一只走开,跳进院里,不时又从院里爬上一只来,一直没等到蓝眼睛,但这院里似乎是个大猫洞,我那可怜的宝贝多半就在里边猫婆的魔掌之中了。我冒冒失失地拍门,非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可。
门打开,一个高高的老婆子出现--这就是猫婆了。里边亮灯,她背光,看不清面孔,只是一条墨黑墨黑神秘的身影。
我说我找猫,她非但没拦我,反倒立刻请我进屋去。我随她穿过小院,又低头穿过一道小门,是间阴冷的地下室。一股浓重噎人的猫味马上扑鼻而来。屋顶很低,正中吊下一个很脏的小灯泡,把屋内照得昏黄。一个柜子,一座生铁炉子,一张大床,地上几只放猫食的破瓷碗,再没别的,连一把椅子也没有。
猫婆**盘腿而坐,她叫我也坐在床上。我忽见一团灰涂涂的棉被上,东一只西一只横躺竖卧着几只猫。我扫一眼这些猫,还是没有蓝眼睛。猫婆问我:"你丢那猫什么样儿?"我描述一遍,她立即叫道:"那大白波斯猫吧?长毛?大尾巴?蓝眼睛?见过见过,常从房上下来找我们玩,还在我们这儿吃过东西呢,多疼人的宝贝!丢几天了?"我盯住她那略显浮肿、苍白无光的老脸看,只有焦急,却无半点装假的神气。我说:"五六天了。"她的脸顿时阴沉下来,停了片刻才说:"您甭找了,回不来了!"我很疑心这话为了骗我,目光搜寻可能藏匿蓝眼睛的地方。这时,猫婆的手忽向上一指,呀,迎面横着的铁烟囱上,竟然还趴着好一大长排各种各样的猫!有的眼睛看我,有的闭眼睡觉,它们是在借着烟囱的热气取暖。
猫婆说:"您瞧瞧吧,这都是叫人打残的猫!从高楼上摔坏的猫!我把它们拾回来养活的。您瞧那只小黄猫,那天在胡同口叫孩子们按着批斗,还要烧死它,我急了,一把从孩子们手里抢出来的!您想想,您那宝贝丢了这么多天,哪还有好?现在乡下常来一伙人,下笼子逮猫吃,造孽呀!他们在笼里放了鸟儿,把猫引进去,笼门就关上……前几天我的一只三花猫就没了。我的猫个个喂得饱饱的,不用鸟儿*引不走,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吃猫肉,叫他们吃!吃得烂嘴、烂舌头、浑身烂、长疮、烂死!"
她说得脸抖,手也抖,点烟时,烟卷抖落在地。烟囱上那小黄猫,瘦瘦的,尖脸,很灵,立刻跳下来,叼起烟,仰起嘴,递给她。猫婆笑脸开花,咧着嘴不住地说:"瞧,您瞧,这小东西多懂事!"像在夸赞她的一个小孙子。
拓展阅读
1、冯骥才《时光》初中散文阅读训练及答案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墨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道藏院到冬日小雨连绵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来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他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呢?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无了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唯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了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唯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也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1.为什么“我”认为“思考”是比音乐更好的伴侣?
2.如何理解“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一句的深刻含义?
3.为什么在灯光里“我”却再也看不到宋代天王像咄咄逼人的气势了?
4.举一个例子来证明“每个艺术家都可能达到永恒”的道理。
5.为什么作者说水泥地面上被自己的双足磨出的两个浅坑,是记忆中印象最清晰、最深刻的?
1.因为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需要人们去总结、辨别和面对的东西,所以,思考比音乐更重要。
2.唯有艺术家才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塑造代代相传的人物形象,创造出让人听了着迷、永远流传的音乐灵魂,所以说“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
3.因为在灯光里,事物通明,视野开阔,幽阔深远的思想和想象的空间早已暴露无遗,所以就再也看不到宋代天王像咄咄逼人的气势了。
4.示例:梅兰芳在京剧舞台上塑造的人物形象、侯宝林说的相声中塑造的艺术形象等将世世代代活在人们的心中。
5.因为“我”在这里把一个个独特而又鲜活的生命变成了永不褪色的一行行文字,是每一个艺术家用生命毕生追求的目标。
2、其实一个人才会过得更好散文
“你怎么还是一个人?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呢?”
尴尬的年纪,对应着的是尴尬的问题。往往的很多的回答就是,没遇到合适的,没遇见喜欢的。还有就是,我为什么要找,是书不好看,还是酒不好喝。又或者说是一个人的日子不好过呢。一个人的生活很不错,没有压力,没有迁就和不满,开心了便开怀大笑,难过到流泪也不会有人知道 ,朋友眼中的你永远都是开怀的样子。那样不好吗?不用怕别人破坏你和闺蜜之间的关系,不用想着别人的心情是好是坏。时时刻刻的关注着自己和最亲的人
其实,我喜欢一个人,因为两个人相处,太累。一天工作的忙碌结束之后,还要想着那个人在做什么?有没有吃饭?今天的工作是否顺心?总想着别人种种,却没有了自己的思考时间。一个人的时候,时间总是很充实的,下班想着自己要吃什么饭,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有没有落下工作需要思考,有没有朋友们约的饭局。可以每天有时间反省自己
其实,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有时间培养自己的兴趣,可以在自己家里大声唱歌,放音乐,不用考虑别人,也不用担心会打扰到别人。将自己的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养一条自己喜欢的狗,闲的时候逗逗它,你陪它闹,它陪你笑。笑过之后,整理自己思绪,记录每天的美好生活。又不会被其他人打扰。
其实,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无拘无束,自由自在,随时可以放飞自我,好不快活。不怕喝醉,不怕晚归,偶尔的可以犯个懒,赖个床,家里脏乱,不怕遭人嫌弃。想和谁暧昧和谁暧昧,想跟谁吃饭就跟谁吃饭,不怕别人的闲言碎语,潇洒的做自己
其实,一个人才会过得更好,可以漂泊不定,自己决定自己的方向,好好工作,精致生活。漂累了,在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个几十平米的房子,一个人,一条狗和一些花花草草,生活足矣。
有人说,久病成疾。我说,久单成瘾,过久了一个人的生活,便不会再去想多一人的生活,变得恋爱不会谈。相处不会处,暧昧多了,爱就没了。
不懂爱的人,却整日都在听情歌,没谈过恋爱的人,却整日都为恋爱而闹的要死不活。懂得多还是想得多?其实一个人才会更好。想通了,就什么都没了!
3、冰心散文集读后感
《冰心散文集》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其中,我最喜欢《一只小鸟》文章。《一只小鸟》讲述的是一只小鸟对大自然充满了新意,它飞到枝上唱起了歌,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倾听一般。树下的许多孩子听见那歌声后,觉得非常优美动听,从此,孩子们每天都来听它唱歌。可不久后,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小鸟正唱着动听的歌儿,突然,一颗子弹从下面射了过来,小鸟翻了个身从树上跌了下去。这时,两只老鸟从丛林中飞了出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滴的落到地上来。从此,孩子们再也没听到那歌声。
读了这篇文章,我为那只小鸟而感到伤心。我们不能去伤害它们,而是去保护它们,因为只有和谐才能创造和谐。
文章题目《一只小鸟》讲得是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的树枝上,它的羽毛还不丰满,不能飞,每日在巢中唱歌。这一天早晨,它的爸妈都去觅食了。只有它一个人在巢中,它很无聊,便又唱起了歌,它唱的歌满怀着清——轻——和——美。许多人听到了歌声都来听它唱歌。小鸟也很乐意唱歌。就这样,小鸟天天出来唱歌,人们也天天来听它唱歌。可有人就是图谋不轨,想乘小鸟唱歌时用弹弓将小鸟打下来。这一天小鸟唱歌时,一个弹子从下面射上来,它一翻身从树上掉下来。斜刺里它的爸妈子弹似得飞了过来,接住了小鸟,将小鸟衔到了巢里轻轻地用嘴把小鸟流出来的血舔干,可小鸟流出来
血好象无穷无尽,血越来越多,都沿着树干流到了下面人的脚上,人们还想听见小鸟那清——轻——和——美的声音,可是,再也听不见了,人们很后悔,就把这一天定作“后悔日”
这一篇文章,表明了我们人类十分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别人的欢乐——幸福——安详。人类们啊,不要再这样破坏下去了,好吗,
浮躁的心终于静下来了,也许与天气有关。也许并不,心静自然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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