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环保协议书
总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租方:
安装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环境、安全健康方针,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符合ISO1800环境管理体系和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标准要求。四方协议如下:
1、机械名称 施工升降机 型号 SCD200/200 台数 1 出厂编号0111528统一编号 海.BS05173 项目名称 中铁建设集团第五十四项目 施工地点雅宝路二期危改(B区)R2号楼 进场时间 2008年3月8日。
2、根据项目部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的要求。现租赁出租方施工外用电梯,来完成施工过程中的装修工作,由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对机械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出租方施工施工升降机进入场前,安装时,投入使用前,运行过程中、接高、附着、拆除时应对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以保证机械的良好运转和使用。并符合如下要求:
(1)润滑、紧固
(2)机械运转平稳,无异响和振动
(3)各运转机构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
(4)各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无漏油现象。
4、出租方、安装方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特种工作操作证,禁止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
5、机械进场后,司机要定期对所属机械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以保证机械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禁止将污物倒入现场,如漏油现场司机安装人员应及时清理将油物布放入物桶里。
6、机械施工噪音量,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机械排放标准,防止环境噪音污染,减轻噪音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7、承租方每周对在施的施工外用电梯进行一次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机械租赁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如有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和污染时应立即停机,等修复后再使用。
8、在施工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尽可能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职工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9、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违章所造成的机械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项目将从严进行经济处罚。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20XX 年3月10日
拓展阅读
1、活动安全协议书
20xx年4月29日,幼儿园组织春游亲子活动,家长陪同幼儿参加,为保证幼儿安全,特签约安全协议书如下:
1、家长全程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春游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请家长为幼儿身着运动服和轻便的运动鞋。
2、不去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时,请带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如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开。
5、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环保意识,对幼儿进行教育和管理。
8、家长应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家长应遵守幼儿园的管理和要求,与幼儿园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2、活动安全协议书
一、对于学生社团内部活动,社团管理委员会原则上要求 小型、就近、方便。
二、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提前一周申请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查具备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活动。
三、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活动。社团私自组织,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四、团队成员要在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活动。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安全。
六、经批准的社团外出活动,返校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向校社管委汇报活动情况及安全情况。
七、参与活动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
下列规定;
1、 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本社团会员;
2、 必须遵守国*律法规、校纪校规等;
3、 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 非社团组织的活动期间,会员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8、 社团组织活动过程中,会员应尊守活动的'规则,不得携带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用品等。
八、社团出现安全问题,取消该社团学生**本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
九、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活动期间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各存一份。
社团负责人(签字):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盖章):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集体外出活动的社团与学校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参与外出活动的社团要特别注意社团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社团成员;
(2)必须遵守国*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3)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不得私自下海,服从组织安排。)
(4)联系用车必须到正规的客运单位,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5)注重礼貌待人,体现一名大学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6)必须重视对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
(7)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8)积极协助社团做好社团成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不得打架斗殴,哗众取宠,不得做危险的活动。如若违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负责。一切活动听从社团带队人员安排。
二、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校外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外出活动社团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社联负责人)签字:
团委签字:
年月日月年月日
3、活动安全协议书
乙方:
20xx年7月19日,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结对帮扶儿童进行常州恐龙园亲子一日游活动,乙方为出行儿童的监护人签署此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儿童出行安全,双方特约定如下:
1、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帮扶儿童与结对妈妈的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1)、对出行儿童进行监督和指导。(2)、提供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3)、提供适宜的卫生等条件。(4)、同意甲方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5)、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的监护人,同意该儿童参加由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的亲子活动,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照顾儿童的生活,应为儿童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甲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2)、不带儿童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儿童绕开;(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5)、如果儿童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6)、出发前告诉儿童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结对的儿童,代理监护人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儿童;(8)、甲方到了目的地,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儿童;和儿童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儿童,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9)、甲方应佩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负责人。
3、责任承担:(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故意行为造成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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